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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县草原鼠虫害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7-11-30 【关闭】 字体:
徽政办发〔2017〕143号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徽县草原鼠虫害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徽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徽县草原鼠虫害防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徽县草原鼠虫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全面、准确、迅速、有序地组织草原鼠虫害应急防治工作,防止鼠虫害暴发和扩散,减少经济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和草原资源,促进社会稳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全国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草原治虫灭鼠实施规定》、《甘肃省草原条例》、《陇南市虫灾应急预案》、《徽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田鼠、鼹鼠、草原蝗虫、草原毛虫、古毒蛾、金龟子等突发性草原鼠虫大面积暴发、扩散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灾害的应急处理。
1.4  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分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2)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防治体系建设,形成信息畅通、指挥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
(3)以人为本,科学防治。认真履行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和防灾减灾职能,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生态安全和农牧业可持续发展。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徽县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部,负责全县草原鼠虫害防治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批准启动或停止本预案规定的应急措施;组织协调和落实本预案的执行并进行监督、检查。总指挥由政府主管农业的领导担任。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交通局、县农机局、县畜牧兽医局主要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县草原鼠虫害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草原鼠虫害指挥部办公室是草原鼠虫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汇总、核查草原鼠虫害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收集、反映与草原鼠虫害有关的预测预报信息,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在应急预案启动后,牵头组织实施;召集指挥部办公室会议,安排草原鼠虫害防治的具体工作;负责提出草原鼠虫害防治资金分配建议;组建应急防治专家组和应急处理队,开展草原鼠虫害防治设施建设,督导各受灾地区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2.3  县畜牧兽医局职责
(1)负责草原鼠虫害的监测、预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情等级做出确认和认定,提出启动或停止本级草原鼠虫害防治应急预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策建议。
(2)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财政局落实防治资金,做好农药、机具、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管理工作。做到组织、人员、设备、经费四到位。
(3)根据灾害情况,编制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提出防治具体措施,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
(4)负责组织农药运输、防治器械购置、租用,监督安全使用。
(5)负责组织防治专业技术服务队伍和技术培训。
    (6)动员组织广大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农牧民群众开展草原鼠虫害综合治理工作。
(7)组织防治效果调查和防治工作的自查验收。
(8)认真贯彻“预防与防治并举、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草原鼠虫害防治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
3  预警和报告制度
3.1  预警机制
草原鼠虫害预警信息,主要来源于各级草原鼠虫害预测预报站和县草原站对草原鼠虫害的短、中、长期趋势预测。
县畜牧兽医局局要严格对全县草地虫害进行大面积调查和长期定位观察,并注重对生态因子的调查分析,科学预测草地害虫种群动态和发生发展规律,及时向县指挥部和上级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机构报告鼠虫害发生发展动态。
3.2  草原鼠虫害的分级
草原鼠虫害分为一级灾害、二级灾害、三级灾害。  
3.2.1  发生下列灾情之一,为一级灾害:
(1)全县20%以上草原发生鼠虫害。
(2)全县10%以上草原发生鼠虫害且害虫标准达到防治标准2倍以上。
(3) 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分为一级灾害的灾情。
3.2.2  发生下列灾情之一,为二级灾害:
(1)一个乡(镇)20%以上草原发生鼠虫害或。
(2)一个乡(镇)10%以上草原发生鼠虫害且害虫标准达到防治标准2倍以上。
(3)特殊情况下需要划分二级灾害的灾情。
3.2.3  未达到二级灾害标准的为三级灾害。
3.3  报告制度
县草原站每年秋季根据虫情监测和调查情况,对第二年草原鼠虫害发生趋势进行分析统计,提出长期预测报告,每年春季提出中期预测报告;每年夏初提出短期预测报告。县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机构收到草原鼠虫害长、中、短期预测报告后,立即向上一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草原站将预测结果进行核实、统计汇总和综合分析后,提出全县草原鼠虫害长、中、短期预测报告,报县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部。
县草原站每年第4季度向县应急指挥部和上级部门报告第二年草原鼠虫害发生趋势预测情况;3月底报告当年鼠虫害中期预测情况;5月底报告鼠虫害短期预测情况。
进入草原鼠虫害防治关键时期,县、乡(镇)草原鼠虫害防治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接收鼠虫情报告,起草鼠虫害情况摘报。县草原站每周统计分析全县草原鼠虫害信息,由办公室审核后每周五向上级报送鼠虫害发生与防治进展情况,重大灾害随时报告。对达到一级灾害的草原重大虫情、区外迁入的虫情、威胁基本农田的草原虫情、防治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人身安全事故,由县草原鼠虫害指挥部办公室逐级上报。
草原鼠虫害灾情报告内容包括:草原害虫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危害及严重危害面积,采取的主要对策措施等。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响应。
4.1.1一级响应。当发生一级草原鼠虫害时,由县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报告县人民政府并启动预案,在县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负责全县草原鼠虫害防治应急工作。
(1)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灾害情况,并申请对灾区的紧急支援工作
     (2)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害情况,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救灾意见,及时上报政府下达救灾资金,并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向上级部门申请国家救灾补助资金;
      (4)调剂、调运应急防治物资,督查县、乡镇草原主管部门落实应急防治措施,规范使用救灾资金和物资。
4.1.2二级响应。发生二级草原鼠虫害时,由发生灾害乡(镇)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部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鼠虫害防治应急工作。县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机构根据灾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对灾区的紧急支援工作。
      (1)向县政府报告灾情;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害情况,指导灾区开展应急防治工作;
      (3)根据灾区受灾情况,在安排草原鼠虫害常规防治任务时向灾区重点倾斜,协助灾区组织、调运应急防治物资;
      (4)监督灾区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机构落实应急防治措施和防治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5)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草原畜牧业的意见。
4.1.3三级响应。发生三级草原鼠虫害时,由发生灾害的乡镇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机构的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草原鼠虫害防治应急工作。县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机构根据灾情,会同有关部门和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对灾区的紧急支援工作。
(1) 向县政府报告灾情;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害情况,指导灾区开展应急防治工作;
(3)根据灾区受灾情况,在安排草原鼠虫害常规防治任务时向灾区重点倾斜,协助灾区组织、调运应急防治物资;
(4)监督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机构应急防治措施和防治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4.2  防治实施

草原鼠虫害应急防治由县、乡镇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机构组织实施。

4.3  灾情发布

县草原鼠虫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灾情的统一发布。

4.4  应急结束

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结束后,由县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部根据县草原站的监测,报告县人民政府,决定应急解除。

5  应急防治措施

5.1  灾害预防措施

县、乡镇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机构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加强预测、预防、预警工作,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农牧部门分工负责、科研推广单位密切配合的草原鼠虫害预防和防治体系。要结合科技推广培训工作,加强宣传,强化农牧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积极争取计划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加大防治草原鼠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积极组织研发、储备和推广草原鼠虫害防治新技术、新产品,提高防治草原鼠虫害的应急能力。应根据草原鼠虫害发生规律,确定防治重点,研究制定草原鼠虫害防治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有关措施,努力防止灾害的发生和蔓延,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5.2  灾前准备

县、乡镇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机构应当提前部署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深入灾区指导预测预报和防治准备工作;制定、完善草原鼠虫害防治方案,组织应急队伍;加强与发改委、财政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做好资金、物资和技术储备。

5.3  应急防治

县、乡镇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机构,要根据草原鼠虫害发生情况,把握防治最佳时机,结合当地实际,及时组织人力和器械,迅速扑灭鼠虫害。在防治策略上,坚持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化学应急防治和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相结合,突出运用生物技术,防止草原环境污染。
防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防效调查,确保防治效果。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草原重特大虫害应急防治所需经费按县财政有关应急规定执行,县财政局根据草原鼠虫害防治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鼠虫害应急防治提供资金保障。

6.2  物资保障

县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机构应加强草原鼠虫害应急防治物资储备,重点储备农药、植保机具、防护用品等物资。

6.3  技术措施保障

县草原鼠虫害防治指挥机构建立并完善草原鼠虫害预警预报系统;制定和完善应急防治和持续控制技术规程;建立和完善应急防治指挥调度系统。
7  后期处置
鼠虫害过后,县畜牧兽医局等单位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受灾地区和群众善后处置工作,相关单位要对发生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经验教训和恢复事宜进行调查评估和总结,并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总结内容上报本级政府。
8  附则

8.1  预案实施时间与预案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原《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县草原虫害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徽政办发〔2012〕228号)同时废止。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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