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县信访投诉第三批15号、第四批19号问题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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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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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陇南市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向我县转办第三批、第四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接到群众投诉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并对查处属实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编号:第三批15号
有群众反应:徽县水阳乡新柳村十里墩采石场噪音、扬尘影响当地居民生活。
一、基本情况
徽县水阳乡十里墩石沟建筑石料厂是徽县国土局2011年依照《矿产资源法》和《甘肃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挂牌出让的建筑石料采矿权。石料厂距离最近的住户约500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2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为0.0135平方公里。
该厂曾取得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徽)FM安许证字〔K132〕)、《采矿许可证》(C6212272011087130126077有效期截止2017年8月22日)、环评报告(陇环评表发〔2017〕10号)、工商部门《营业执照》(92621227MA747AY48A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6200001300050)、稳评报告(分险等级:四级)等证件,建设的环保设施有沉淀池1座,消防池1座,旋风除尘器1套,洒水车1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查,该石料厂《采矿许可证》现已到期。2017年8月28日县国土局向采矿权人下发《采矿权到期停工通知书》,(徽国土资发〔2017〕247号),责令停止一切采矿活动;2017年8月30日徽县水阳镇安全生产管理站下发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徽水)安监现决〔2017〕26号),要求立即停工。经2017年9月3日县国土局、环保局、水阳镇现场核实,该石料厂已按要求停止生产。
编号:第四批 19号
有群众反应:徽县栗川镇杜公村四社村民王江祥在自己的承包地里修建空心砖房屋并砌围墙,修建养鸡、养猪场。
一、基本情况
经查,徽县栗川镇杜公村四社村民王江祥于2017年7月10日动工,在自己的承包地里私自修建空心砖房屋面积约240平方米,并砌围墙40米。
二、核实处理情况
2017年7月14日,徽县国土局伏家镇国土所发放了停工通知书(《徽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38号),要求立即停工,撤离现场人员及设备;尽快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在未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之前严禁施工。经2017年9月4日现场核实查看,该施工工地已停止施工,已建成的部分空心砖房屋也未养鸡和养猪。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王江祥只修建了空心砖房屋,并未养鸡和养猪,不存在环境问题)。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