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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6-01-26 【关闭】 字体: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5年,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省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强化服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社会、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按照《要点》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下发了《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全面细化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章可循。不断加强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徽县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徽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规范运行。三是坚持主动公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在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细化充实公开内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同时,加大对公开信息的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解疑释惑。四是更新公开载体,增强互动交流。在原有公开载体的基础上,在“甘肃徽县网”建立了“信息公开”平台,优化了栏目,创建了公开目录,开通了在线申请提交和意见箱,做到了可以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民众在线查询申请结果和及时收集民众的意见建议,强化了主要公开载体的便捷性和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认真贯彻落实《要点》精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在徽县机构编制网设置了专栏,全面公布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意见、措施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并在甘肃徽县网上同步公布了徽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各行政执法机关通过网站、微博、公开栏等形式,全面公开了行政许可依据、程序、期限、需提交的材料等信息,工商、药监等部门加强了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药品、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查处过程、结果等的公开。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县财政局门户网站统一公布了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的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各项财政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也及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布。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国土部门严格执行土地征收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征地报批前广泛告知,召开听证会,在批准后通过网络、微博以及电视报刊及时发布公告、补偿方案、补偿结果等;充分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将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公开;住建部门及时公布了全县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指标和各县区分配建设指标,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向公众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进展情况、房源管理和分配方案、审批、权证发放、后续管理以及退出信息等进行了全程公开。四是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继续深化招生信息公开,严格实行考试招生透明公开和“阳光工程”,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高考加分和优惠政策予以公开,特别是对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动告知资助政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更新设备,及时以公告栏、电子信息屏、费用查询系统等公众容易获取的方式公开了医疗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信息,让广大患者明明白白看病;人社部门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实施情况以及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及时进行了公开;民政部门通过网站、信息栏及时公开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享受人员名单、城乡低保等业务工作办理进展情况等信息的同时,还进一步加大了对低保享受人员清查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清查结果,发布公告接受监督。五是公共监督信息公开方面。环境部门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检测信息,布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信息;对全年建设项目环评进行了全程公开,并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检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主要污染物排放和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进行了公示;安监部门建立了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等方式发布了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并主动全面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大了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公布了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并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尤其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公开;物价部门在着力做好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工作,及时转载公布调整后的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医疗机构、房产企业、旅游景区等群众关注的机构、企业收费时做到了主动公示收费依据、标准、范围,做到明码标价、明码实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在原有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主动做好公开工作,截止2015年11月30日,全县辖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87条,同比增加2534条,增长8%,积极做好社会关注回应,通过发布政策解读、在线回应等方式开展解疑释惑24次。
      (二)信息公开途径
    我县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报刊广播电视、政府政报、短信平台、宣传彩页、惠民手册等为主,不断优化信息公开途径。全县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823条,其中县政府门户网站-“甘肃徽县网”公开7562条,访问量约为6万人次,日均访问量达到2000多次;全县各单位开通政务微博250余个,建立起覆盖县、乡各单位各部门的政务微博集群,开通各类微信公众平台80个,发布微博、微信信息共计140多万条,并充分利用各类节会,整体联动、集体发声。
        三、本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情况没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均没有收取费用。
        五、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平台,修订和落实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环保、公共交通等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做好交流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能力,力争更好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六、2016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划
2016年,我县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公开、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继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切实方便人民群众。从落实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角度出发,从便民利民出发,认真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凡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政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和时限、服务项目等,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保密审核,创新发布模式,确保我县信息公开不断超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1、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
  2、按照行政工作不同业务特点,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进社区、进企业,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
  3、建立上级部门检查考核与社会公众参与评价相结合的监督考评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标体系,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全面提高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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