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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策解读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安排意见

文章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7-04-07 【关闭】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17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县委十五届三次全委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王强书记、政府王俊强县长的重要批示要求,牢固树立为民监管理念,紧紧围绕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总体目标,坚持严字当头、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能力水平,持续保持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稳定向好形势,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强化监管部门职责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对组织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经常督促,分管领导要具体部署、抓好落实,认真研究解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以事前监督为主、以查改隐患为主、以治理薄弱环节为主的轨道上来,实现由“粗放监督”向“精细监管”的转变,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思路及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全县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努力营造人民群众放心、宽心、舒心的饮食用药安全消费环境。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交流,形成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县食安办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健全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风险会商、联合执法、宣传教育,以及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职责。农牧部门要着力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风险,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切实抓好定点屠宰环节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加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商务部门要在履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管理职责的同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卫生部门要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的同时,依托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体系;质监部门要加强食品药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信部门要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诚信评价工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审查、审批和管理;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努力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
       各乡镇要把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能力建设作为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夯实基础,持续用劲,大力推进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一要提升装备及技术保障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在保障现有工作经费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省、市业务部门的沟通衔接,从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支撑和执法装备等方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药品电子监管工程,不断提升质量安全追溯能力;积极探索“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途径,应用食品药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和质量追溯平台,构建全域监管、全链条溯源新体系,提升监管工作效率;二要提升风险防控能力。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防控组织领导,层层靠实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实施好风险监测,对高风险业态、高风险食品药品、高风险企业要集中力量防范,掌握风险动态,着力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三要提升队伍保障能力。各部门要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实现精准监管的有力支撑,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与贯彻落实,多组织开展以执法办案、文书规范、检验检测、职业道德等为内容的技能性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起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素质优良的监管队伍。
       三、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摆上重要位置,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大监管政策和法规制度宣传贯彻力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率要达到100%。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机制和信用监管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信息通报、事故处理、联合执法、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形成良好的部门协作机制。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提高投诉举报知晓率、畅通率、处置率和办理质量,优化转办机制,落实有奖举报、案件移送、公开曝光和红黑名单等制度。加强稽查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完善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和协作工作机制,涉刑食品药品案件移送率要达到100%,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管。充分发挥食药稽查机构的作用,变“等案子”为“找隐患”,切实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强化稽查办案和审评审批程序规范化,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两项”评查。加强违法线索、违法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坚决打击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申报资料及临床试验数据造假、非法回收药品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增强打击的靶向性和精确性。
       四、狠抓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把农村市场和校园食品安全作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食品安全方面: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方和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大力开展饮料、豆制品、桶装水、食用醋、食用油、保健食品、儿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针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整治行动。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管理,落实全程溯源管理制度,鼓励、推动白酒生产企业及有条件的中型企业自主建立信息化电子追溯系统。深化“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整治网络订餐乱象,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方面:稳步推进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用氧风险评估工作,重点突出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生化药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企业和品种的风险警示及管控。加强特殊药品安全监管,加强疫苗、生物制品等冷链药品储运、小型医疗机构等终端环节药品质量监管。继续开展药品流通领域检查整治,加大走票、过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医疗器械方面:推进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督促企业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推进精准监管。加强医疗器械抽验和不良事件监测,及时评估安全风险。化妆品方面:开展化妆品专卖店、商场超市、美容院、美发店、养生馆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违法案件大稽查,聚焦群众关切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对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整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销售中掺假造假等违法行为,严查各类“潜规则”。
       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风险防控
       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行业、关键问题,采取更具针对性、更见实效的监管措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实施精准监管,突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事前管理预防,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清单式”监督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构建更加完善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食品安全方面:健全完善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新体系,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加强食用农产品准入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加大食品生产集聚区、食品仓储配送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监管力度,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扩大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学校食堂覆盖面,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药品安全方面: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新版GMP、GSP。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落实生产企业正品标本室建设,推行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共检和信息共享机制,对无法定检验报告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一律不得销售使用。加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隐患排查,集中整治购进、储存、使用等环节不规范行为,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和药物滥用监测。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实施植入性和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在用医疗器械、理疗类和贴敷类产品等常态化监管,落实医疗器械分级分类管理目录,加强大型医疗设备、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工作,将其作为实施严格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执法依据,明确计划、实施、分析、研判、公布各环节具体要求,加强抽样检验工作的质量考核和比对,密切跟踪不合格产品召回、下架、销毁等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严格督查考核,着力抓好工作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安排部署,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同精准扶贫、电子商务、保障民生等中心工作同步落实、同步推进,针对躲避责任“不想落实”、推诿拖沓“不急落实”、打折变通“不全落实”等问题,充分运用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有关法规政策和工作任务的落实。一要紧盯目标任务抓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抓改革、促发展、打基础、谋长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县确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指标,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措施办法和进度要求,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全面完成。二要善于抓主抓重抓落实。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善于从大量繁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具体工作中筛选重点、谋划重点、抓准重点、落实重点,分清轻重缓急,体现统筹结合,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食品药品监管全局工作的开展。三要着力破解难题抓落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地深入监管工作一线,研究问题,解决难题。要运用政策引导、法律约束、行政管理、思想教育等综合手段,着力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问题,下功夫破解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打开工作局面,推动工作落实。四要改进督查考核抓落实。继续推行“月巡查、季督查、半年集中考核,年度综合评价”的工作机制,建立实施督查通报、约谈问责、动态考核等制度。加大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力度,增加日常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重点及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在年度考核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60%。五要严格责任追究抓落实。责任追究是促进责任落实的刚性手段,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人民生命安全的行为,重大隐患整治不力、失职渎职、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保障水平
       要按照分级分类的培训原则,认真落实全员参与、普遍轮训的要求,继续开展“四品一械”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干部队伍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基本药物、中药材中药饮片等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要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管理、日常监管、应急管理、稽查执法、广告监测等业务平台,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打破时间、空间以及条块分割的限制,努力实现监管信息网络化,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要牢固树立“全程防范、全员应急”理念,建立多部门有机衔接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用药月、乡镇集市、庙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网站等平台开展宣传,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凝聚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能量。各部门要结合落实省委“378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长效机制,找准行政审批、稽查执法、检查认证等关键岗位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制约措施,促进干部自律。要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失职渎职和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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