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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整改进行时

陇南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文章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7-08-31 【关闭】 字体: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对甘肃省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于2017年4月13日正式向甘肃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为全面整改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及《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陇南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指导思路、总体目标、工作要求、任务与措施、工作机制与保障措施。

《整改方案》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从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机遇和有力抓手,着力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实施山水林田修复,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切实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实际行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力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陇南的问题,正确面对、照单全收、全面整改、不留死角,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严格实行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结果运用,推动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对照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出23项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督导单位和82项整改措施,建立台账、挂账销号,挂牌督办、跟踪问效,强力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一是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能力水平,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建立健全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坚持职责法定、问题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市、县区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全面落实绿色发展指标的约束性作用,科学布局绿色发展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层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财税保障政策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评价。三是着力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实施“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工程,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恢复的长效机制,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把陇南建设成为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四是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管理,大力发展和利用清洁能源,积极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初步建立生态补偿体制机制。五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燃煤锅炉淘汰治理、煤炭质量管控等“六张清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持续加强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不断巩固和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落实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措施;六是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城乡生活垃圾、污水收运处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七是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开展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强化水利开发和河道采砂的生态环境保护。八是强化环境风险隐患全过程防控。优化布局,严控环境风险源,加强尾矿库安全综合管控,持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九是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确保交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加强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开展八大行业达标计划。十是深化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严格落实《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陇南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有序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改工作;逐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推动全市环境保护日常督察与专项巡视督察工作。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联动、清单销号、定期调度和预警以及通报和公告4项工作机制,并从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责任追究、严格督导检查、及时公开信息等4个方面强化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综合治理、督导上压茬推进、根子上彻底解决。

下一步,陇南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和《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生态保护、结构调整、治污减排、政策调控、执法监管等重点领域,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务求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开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新局面,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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