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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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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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值班信息》编报制度
(一)值班人员接受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要认真阅读分析,及时向事发地乡(镇)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及县直有关部门进一步查问核实情况,并按照《徽县总体应急预案》分级分类标准准确判断事件级别,编报《值班信息》,由应急办负责人审核后,报告相关领导。
(二)一般事件《值班信息》报告分管副县长和分管领导。重大、特大事件《值班信息》在报告分管副县长和分管领导的同时,报送县长或办公室主任。
(三)《值班信息》在上班期间以纸质文本送达。下班、休息日、节假日及领导外出不在办公室的,以政务短信平台报告并由领导秘书负责衔接和电话跟踪。对于作出批示的事件,应急办负责以《领导批示》报送县政府有关领导、以传真件转办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四)根据《徽县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和信息报告要求,必须上报市政府的事件或市政府领导明确作出指示要求上报的事件,值班人员应立即编报《徽县值班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
(五)一般性事件信息经应急办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示分管领导后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重大、特大突发事件信息除有特殊规定的外,原则上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沟通汇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后上报市政府。发生在徽县城关区的必须2小时内上报,发生在其他乡(镇)的,必须3小时内上报。
(六)重大紧急信息有应急办负责同志或办公室主任请示有关领导后先后电话报告市政府,后书面报告。值班人员对突发事件难以准确判断级别的,要及时汇报带班领导。
(七)《值班信息》报送时,根据县长、副县长跟踪分工和30个县级专项应急指挥部部总指挥、副总指挥职责,明确分管副县长,副主任。并在报送后,及时主动掌握分管副县长的批示情况,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处置进展情况及时报告。
(八)《值班信息》报送领导后,要及时做好归档工作。按照领导批示要求,需要公开的,要及时通过网络或者其他媒体进行公开。
二、《值班信息》编辑要求
(一)信息头套用《值班信息》或《徽县值班信息》文头格式。涉密信息应准备标定密级。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表示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两字后加“★”号。
(二)标题一般概括事件(故)类别、发生地,地名采用市州、县市区的层次。主标题采用黑体小二号字体,副标题采用楷体小二号字体。
(三)正文为仿宋三号字体,内容一般采用三段式。
第一段 概括事件(故)的主要经过,包括事件(故)的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影响、动态等。开头为信息来源,如“根据XX县政府(X月X日X时X分)报告:……。”
第二段 报告事件(故)起因、发展趋势和采取的处置措施。
第三段 报告事件(故)处置结果或最新动态。
(四)注意事项。报告信息要层次分明,简明扼要,切忌“流水账”;要条理清楚,内容完整,杜绝错别字。
三、《值班报告》编报制度
(一)《值班报告》每季度一期,主要反映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突发事件信息、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反映上季度全市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二)《值班报告》内容结构。《值班报告》主要反映每季度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以及是否迟报、漏报等情况以及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值班情况的抽查情况;反映上季度全市突发公共事件情况的《值班报告》氛围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类,主要从总体情况、主要特点、趋势预测和对策建议4个方面进行分析。
(三)《值班报告》印发范围。反映每季度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应急管理工作信息以及是否迟报、漏报等情况以及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值班情况的抽查情况的《值班报告》报送县长、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徽县有关单位;反映上季度全县突发事件基本情况的《值班报告》报送县委书记、县长、副县长、常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驻徽县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