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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7-02-03 【关闭】 字体:
徽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387号)和《陇南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陇南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陇社保发〔2016〕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及时掌握我县户籍人员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确保“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以下简称全民参保登记)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兼顾其它险种,以城乡统筹为抓手,以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宣传手段,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尽快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对适用人群的全覆盖,推动建立更加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覆盖全民,增进公平。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要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全体职工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所有职工和适龄居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二)城乡统筹,适应流动。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搭建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基本制度平台的框架下,加强制度内和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并引导有条件的参保人员转向可获得更好权益保障的制度。
(三)创新机制,强化管理。理顺体制,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创新机制,把过去偏重外延性扩面转向外延性与内涵性扩面并重,把过去偏重单位扩面转向单位与个体扩面并重,把过去偏重各险种分别扩面转向统一综合扩面,把过去偏重阶段性扩面转向持续性扩面。
(四)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在全县统一部署,分步推进。县人社局负责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工作人员的调度及培训会议的筹备工作,县社会保险局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的归集,比对和审核工作,各乡镇、街道社区负责入户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
     三、目标任务
围绕全民参保登记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确保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参保率达99%;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参保登记
 1.全民参保登记涵盖徽县户籍人口,非徽县籍常驻人口和就业人员也纳入登记范围。以目前全县覆盖人数最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在入户调查登记工作后,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对既有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
 2.对信息缺失、错误的单位和人员,以各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平台为主,通过逐个单位排查、重点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其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补录,完成后确认参保登记。
 3.通过以上措施建立以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的参保标识和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参保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变化,应按规定程序实时更新;推进数据管理向省级集中,加快全国联网,完善全国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核查比对规程,实现跨地区参保信息确认。
(二)强力推进参保扩面。
 1.科学制定年度扩面计划,加强计划执行的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强化计划约束。
 2.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稽核监督,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3.突出重点,在县城继续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在乡镇、村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鼓励持续参保;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宣传培训要家喻户晓,提高用人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保险政策知晓度和认可度。
 4.实施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继续强力推进建筑施工、矿山等高风险企业参保,同时积极向家庭服务企业、网络服务企业、农村地区企业扩大覆盖。
(三)优化经办管理服务。
 1.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统一参保登记和统一征缴社保费,简化程序,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保。
 2.推进规范化管理,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经办规程,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参保群众公平享受社会保险权益。
 3.认真准确记录所有参保单位和人员的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信息,确保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完善对账、查询机制,对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四)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按照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其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加快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落实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健全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政策;完善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规范生育保险政策,把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6111—1120日)。         
    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围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深入开展全民参保宣传动员工作,选配责任性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全民参保工作中去,为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61121—1130日)。
    按照全县统一要求,11月21日—30日适时召开由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及业务人员参加的全民参保启动实施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宣传工作。
    (三)入户登记阶段2016121—2017131日)。
    一是各乡镇组织精干力量,按照“一人一表”的原则及全县户籍人口和外地在徽县生活的人员进行入户登记,认真填写《甘肃省全民参保登记表》小表1、《甘肃省全民参保有户无人登记表》小表2、《甘肃省全民参保有人无户登记表》小表3(一式2份),以小表1、小表2和小表3入户调查登记填写信息录入为基础,再如实填写《甘肃省全民参保登记表》大表1、《甘肃省全民参保有户无人登记表》大表2、《甘肃省全民参保有人无户登记表》大表3(一式2份),填写过程中调查人、负责人、信息录入人必须在全民参保登记表上签名,务必做到“一户不少、一人不漏、一项不差”,谁调查谁录入的原则;登记内容必须完整、正确并存储电子档案,乡镇要建立全民参保登记纸质和电子档案数据库,并于2017年2月1日前各乡镇负责将各种表册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县社保局备案,由县社保局对全县数据进行汇总、比对,核实已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有户无人、有人无户人员信息。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工商、社保、劳动监察对全县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进行入户登记并按要求填写《甘肃省全民参保登记表》小表1和《甘肃省全民参保登记表》大表1,登记内容必须完整、正确并存储电子档案。为确保全民参保入户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公安、卫生、计生、工商、编办、民政、教育等部门按工作职责要求负责提供相关信息。二是推进参保扩面。由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在全民参保入户登记的同时,动员符合条件的未参保人员、各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进行参保登记,力争应保尽保。
(四)数据管理阶段(201721—228日)。
各乡镇对入户登记调查的信息进行汇总、比对、核实,建立完整准确的乡镇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社保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建立全县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按要求上报市局。同时各乡镇对数据库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将更新的数据及时上报社保局。实现所有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的信息登记。
    (五)抽查验收阶段(201731—331日)。 
    按照省、市要求,在乡镇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由县政府抽调人社、社保等部门人员组成抽查验收组,对各乡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抽查验收,查漏补缺,按照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为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建立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要与大数据平台相结合,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应保尽保。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徽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刘小研任组长,县人社局局长卢亚军和社保局局长王小兵任副组长,教育、公安、财政、卫生、统计、计生、民政、住建、工信、工商、地税等县直及驻徽单位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社保局。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保障工作任务、措施、人员、经费、设备的落实,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县社保局要成立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县社保局要有分管领导主抓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抽调专人负责信息采集、比对、录入等技术性指导工作。县公安、民政、卫生、人口、教育等部门要设立分管领导和专门联络员,有专人负责数据库信息的提取和比对衔接。县财政局做好工作经费的保障。各乡镇要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抽调专人负责信息入户调查,比对和入库工作,并按照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
(二)开展宣传培训。要以全民参保登记为契机,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宣传,增强宣传的力度、密度和深度,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实行全民社会保险登记公告制度,定期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全民社会保险登记公告,告知个人社会保险登记的重要性、程序、办理等事项,宣传引导个人及时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全民社会保险登记通报制度,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门户网站等对个人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情况进行通报。个人依据身份证号码对本人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情况进行查询、比对。要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把握政策,准确执行政策,确保落实到位。
(三)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联动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县人社局:负责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乡镇及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整合配置、组织培训;建立考核机制,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做好社保与卫生、计生、公安、工商、编办、民政、教育、统计等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县社保局:负责印制甘肃省全民参保登记表、宣传资料、组织培训,作为此项工作业务指导,核实内部与外部数据的比对、审核、汇总、存储和上报、衔接,配合人社局制定工作方案,做好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工作;整合各险种信息系统人员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险种和状态、单位属性、人员身份、户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代码、常住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参保地经办机构代码,进行比对,完善信息库。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所需工作经费;核对提供财政供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状态、单位属性、人员身份、户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代码、常住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公安信息系统户籍和人员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户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代码、常住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码,联系电话;做好登记对象因死亡、户籍迁移或其他原因等变更登记信息数据库的更新工作;提供登记(核对)所需的户号和详细户口所在地址(村、社区)等信息;协助县人社局、社保局对现有参保数据与公安户籍信息进行比对整理。
县卫生局、计生局:负责提供新农合参保人员库人员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参保状态、户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代码、常住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参保地经办机构代码;新生儿信息数据的整理核对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低保人口、社会救助人口人员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代码、常住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联系电话;军人及随军家属信息数据的整理核对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在校学生信息数据的整理核对工作。提供人员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代码、常住地址及行政区划代码、联系电话。
    县住建局:负责县在建项目企业工伤保险核查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提供全县个体工商户的基本信息,协助人社局、社保局开展个体工商户参保登记工作。
发改、工商、税务、住建、公安、安监、工信等部门在给企业办理登记、核准等相关手续时,企业必须提供参保登记缴费的手续,负责不予办理。 
   各乡镇政府:各乡镇政府一把手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乡镇入户调查和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汇总、上报及数据库管理,动态维护。
(四)加强督促检查。根据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度,由政府督考办牵头,与县全民参保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定期对各乡镇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工作推进情况实时通报,对未能及时开展工作或工作不力的乡镇,报请县委、政府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各乡镇要做好自查工作,按照县全民参保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报表和工作动态信息(包括工作简报、影像资料),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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