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徽县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徽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徽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6日
徽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实施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全县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全面完成《甘肃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甘政发〔2016〕82号)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3号)、《甘肃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的通知》(陇政发〔2016〕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大力实施“体育惠民”工程,构建符合县情、覆盖城乡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加快推进徽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县全民健身要达到的目标任务如下: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有较大幅度增长。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中等强度)达到8万余人以上,占总人口的40%;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人数达到10万人以上,占总人口的50%。农村人群、中青年人群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有大幅增加。
(二)全民健身设施明显改善。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农村体育设施覆盖率超60%,县级公共体育设施进一步完善。具体任务是:逐渐完善县体育中心设施功能,在城区和伏家镇分别规划建设1处带足球场的标准田径场,规划建设1个室内体育馆、1个游泳馆;力争每个乡镇建设1个带看台的灯光球场、一个综合健身场、1个室内健身房,力争中心乡镇建设足球场;在全县各公园、社区配建多功能健身场地,实现行政村、社区健身器材全覆盖。建设金徽大道全民健身长廊和相应运动设施。
(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蓬勃开展。积极推动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在县城、镇、村(社区)常态化发展。按照“月月有活动,节节有赛事”的要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精心打造徽县全民健身运动会、健身气功和广场舞大会、登山大会、金徽钓鱼大赛、8月8日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金徽春季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等全民健身赛事。乡镇、村(社区)因地制宜,发挥特长和优势,做到一镇一亮点、一村(社区)一特色。各乡镇、单位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干部职工健身需求得到保证,每个单位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民健身活动或赛事。
(四)体育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全民健身,鼓励各类企业以冠名权等赞助支持大型体育活动和赛事,做到体育搭台、经济唱戏,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体育协会规范快速发展。条件成熟的体育项目,一律成立协会,县级协会总数达到20个。有条件的镇、村、社区成立全民运动健身队,全县健身队会员人数达到3万余人以上,使协会、健身队成为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参与全民健身的主力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县每年至少举办二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每年发展会员不少于60人,获技术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200余人。凡是建设有体育场地、配送有体育器材的单位配备1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外出学习、设备服装配备等方面对社会体育指导员予以激励。
(五)科学健身知识进一步普及。充分发挥国民体质监测的作用定期为群众进行体质监测,建立个人体质档案,推广运动处方,指导群众科学健身,接受体质监测总人数达到4万人次以上。积极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120余人,深入到社区、村和各个健身站点,重点进行第九套广播体操、太极拳剑、柔力球、广场舞、球类运动、跑步、健步走及户外运动等项目的推广和科学指导。积极开展体育进村(进社区)入户。每年至少组织一项体育科普知识下乡进社区活动,宣传体育文化、全民健身理念。
(六)特殊人群体育更加协调发展。建立一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辅导站点、培训机构,学校体育课得到加强,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课外活动,学校、家庭、社会合力培养青少年体育爱好,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在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器材选购、项目建设、赛事和活动设置中考虑到老年人和残疾人健身需求,并建设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加强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建设,乡镇、村、社区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率50%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群和残疾人提供便利和优惠。重视干部职工和中青年身体锻炼。在机关、学校、单位大力普及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和工间操,并定期开展体育活动赛事和健身知识讲座,逐步改变中青年人体质“亚健康”状态。
(七)加强全民健身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全民健身的多元功能和综合价值,实现全民健身和科学健身宣传常态化。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宣传媒介,通过发放健身科普宣传手册,开办全民健身公益讲座,播放体育宣传片、开办体育专栏,加大对全民健身知识、方法和赛事活动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体育健身意识,丰富人民群众科学健身内容。重视和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全民健身中的引领作用,把每天锻炼1小时纳入工作制度和文明单位评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全民健身是关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活幸福的国家战略,是各乡镇、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县上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文体局、旅游局、卫生局、计生局、国土局、住建局、民政局、工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老龄办、残联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徽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重大事项。乡镇、村、社区也要健全相应机制。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强化体育行政部门工作职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支持、社会响应的大群体工作格局。
(二)加强经费保障。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体育彩票公益金要全额用于体育事业发展,重点用于全民健身。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家关于体育场馆的各项优惠政策,在体育场馆用水、用电等方面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兴办体育事业,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大型居住区要规划建设全民健身中心,确保与总体建筑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县级体育场馆要无偿或低收费向群众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实施向外开放。
(三)加强督导考核。本计划实施工作将纳入县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目标考核。县文体局要根据本计划的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指标,指导各乡镇按照目标任务开展计划实施工作。县政府将定期组织对实施本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完成情况好的乡镇、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